昆明市财政局 czj.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3227-202603-527676 主题分类: 2026年度
发布机构:  昆明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6-03-19 09:41
名 称: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6-03-19 09:41 浏览次数:0
字号:[ ]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昆明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省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组织实施全市健康项目和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所属“两新”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财务处、法规处、政策研究与体制改革处、医政处、基层卫生健康处、科技创新处、药政管理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职业健康处、宣传处、行政审批处、健康产业处、中医药管理与产业发展处、项目建设处、健康数据处、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处、医疗卫生综合应急处置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防治艾滋病处、传染病防控与监测预警处、卫生与免疫规划处、综合监督处、行风建设处、干部保健处、组织工作处(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办、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办)、人事处、机关党(纪)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2.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3.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

4.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5.昆明市延安医院

6.昆明市儿童医院

7.昆明市中医医院

8.昆明市妇幼保健院

9.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10.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12.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

13.昆明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

14.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

15.昆明市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持续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派驻成员单位医疗管理骨干63人次,在成员医院建立专家工作站130个,集团建立医疗资源共享中心5个。二是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市9个医共体均达到紧密型标准,县域医疗机构之间常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安宁市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为全国基层政策培训现场观摩点,晋宁区做法获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全国交流学习。三是推动“80+就医直通车试点工作。市属8家医院享受费用减免的80岁及以上老年患者达16.07万人次,共减免费用38.46万元。四是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共规范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81项,终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512项。

2.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一是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市延安医院、市中医医院首次进入A+档位。二是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开展已建设的5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继续开展其他2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是持续推广首诊惠民行工作全市22公立医院启动实施首诊惠民行惠及群众41.7万人、惠民金额321.86开展我为患者优流程工作依托互联网医院实现68项检验检查项目自助开单。

3.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一是着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目前,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90.94%、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90.6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76.82%。二是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提质增效。截至1031日,全市有10985名家庭医生,组建4300个家签团队,共签约465.99万人。全市14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设家庭医生签约门诊。是持续巩固拓展健康扶贫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农村低收入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4.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一是推进5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国家中医康复中心,云南省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完成16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项目中期评估。是培养中医药高层次和特色人才。建设1个全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工传承工作室。昆明市5人入选第六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省级推荐人员。是推进中西医协同协作。建设市妇幼保健院国家中西医结合旗舰科室,开展3个云南省重大疑难病中西医临床试点项目协作。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质效。建立市、县级14个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面向基层医疗机构推广针灸、推拿、拔火罐、穴位敷贴等20项适宜技术。

5.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一是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防控体系。2025年全市部署应用前置软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25家(不含基层医疗机构)。二是传染病发病率保持较低水平。利用406个发热门诊、370个网络直报点、6家哨点医院以及各级各类实验室的多源检测数据进行统合分析,动态掌握疫情流行趋势、病毒变异、医疗资源使用等情况。目前,昆明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三是健全口岸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与长水机场海关、勐腊海关持续开展口岸传染病联防联控。四是深化重点传染病防控。强化重点人群筛查,积极开展诊断治疗工作麻风病结核病丙肝等重点传染病呈现较好的防控效果。目前,全市新报告丙肝抗体阳性者核酸检测率(按报告地统计)96.78%,全市肺结核报告发病率23.80/10万。五是强化艾滋病防治。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指标运行情况监测预警,目前,发现率为95.58%,治疗率94.94%、治疗有效率98.57%。六是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县城建设省级考核中,昆明市5个县(市)区因工作突出、成效显著,收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并获得省级奖补助金。昆明市14个县(市)区均达到健康县城标准。七是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明显提高。昆明22剂次免疫规划疫苗出生队列接种率首次实现>90%,全面推广线上预约。是关爱妇幼健康。89家助产机构全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抓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有序推进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

6.大健康产业加速发展。一是细胞产业方面,通过在高新区打造细胞质量检测评价、细胞存储和细胞制备三大共享平台,搭建细胞产业国家级创新创业和国际转移转化交流两大科创中心聚集了基因和细胞治疗企业50余家,企业细胞储存能力超500万份标本。二是大麻产业方面,全市营业范围涉及工业大麻业务的内资企业为290家,外资企业为15家,企业数量占全省工业大麻类企业的比重达43%三是跨物种器官移植项目方面,积极支持推进基因编辑猪异种器官移植项目,设立产业转化基地,成立医学转化中心,开展同种异体肝脏移植手术、异种肝脏移植手术和异种肾脏移植手术。四是医养旅居产业方面,绘制全市中医药(民族医药)旅居、医养结合旅居、体医融合旅居、温泉医康养旅居4张地图,梳理中医药医疗服务、中医药文化主题旅游体验、温泉医康养精品路线等15类旅居资源,助力旅居昆明发展。成功申报昆明市区域中医药康旅中心试点项目,打造具有区域辨识度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模式。

7.紧盯经济运行工作。经济指标方面,2025年卫生行业固投完成42亿元(预估数),卫生行业在库项目117个(预估数),围绕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家超长期国债支持方向,谋划储备项目11个。昆明市儿童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申报,成功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2亿元,实现昆明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资金支持的突破。省级重点项目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项目预计近期投入使用。市级重点项目方面市二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儿童医院二期建设、市妇幼保健院老旧病房综合提升改造、云南昆明血液中心血液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等有序推进。

8.抓好行业领域综合保障各项工作。一是“一老一小”服务提质增效。目前,经初步统计,全市设置托位数39200个,较2024年增加4310个,同比增加12.35%,每千人口托位数4.5个。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47.68万人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93.69%,全市建成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88家。是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5344603项次,行政区域覆盖率100%,全市48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直连直报完成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308件。是深化职业病防治。帮助142家企业完成340个超标岗位危害治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率较去年有显著提升。是卫生健康监督工作效能全面提升。以乡镇为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日常监督检查44613户,查处案件681件,作出行政处罚669件。是积极探索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结合各医疗机构的特色优势,精准培育应用场景,积极促进数据应用场景的研究推广。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今年以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

9.党建引领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和思想引领力。修订实施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形成工作闭环,完成第一议题学习12次,中心组学习8次。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巩固提升支部建在科室上工作质效,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双带头人比例达97.28%。二是不断夯实为民服务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深化党支部调优扩先提中治软成果,2025年市卫生健康委无后进党支部和软弱涣散党支部。构建基层党建联建共享机制,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我陪患者走流程主题党日活动,持续开展健康春城·杏林先锋红色义诊活动,为12.1万人义诊,免费发放价值14.5万元的药品。推动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帮带走深走实,对市级审批的民营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摸排,建立191家医疗机构动态数据库,践行春城党员先锋模范四大行动,组织124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99名发展对象培训,持续开展三年行动我带头活动,引导党员当先锋、打头阵,加强跟踪问效和结果运用。三是不断砥砺党员干部实干担当精神。提升工作效能,聚焦干部作风效能转变,对机关处室及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开展上评议。加强基层调研,各分管领导压实一岗双责,深入分管单位听取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督促单位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一体履责。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开展非医疗任务事前评估和审查备案,有序推进蹲点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四是推进清廉卫健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3家直属医院开展巡查,巩固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整治工作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深入落实纪委双报告制度,对双报告反应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医院党委及时整改。组织市级卫生健康系统全面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印发工作措施清单18项,通过党委会、理论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集中学习538次,举办党委读书班12期,讲授专题党课311次、警示教育21次。从严审核党委班子及直属单位报备问题清单135条,列入集中整治项目25个,已全部整改销号。持续深化党纪学习和警示教育。落实一把手监督谈话。以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的形式,组织80余名领导干部到区人民法院参加李震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部门预算单位共1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7个;差额供给单位8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99人,其中:行政编制176人,工勤人员编制11事业编制7412人。在职实有134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57人,财政差额补助6089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6571人。

离退休人员4660人,其中:离休20人,退休4640人。

车辆编制144辆,实有车辆128,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89,019,258.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42,545,332.80元,政府性基金51,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9,850,796,683.04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4,677,242.83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272,143,925.97主要原因2026部门预算中含提前下达上级补助资金1,242,070,000.00元,提前下达上级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1,188,979,5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93,545,332.80,其中:本年收入2,093,545,332.80,上年结转收入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42,545,332.8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1,000,00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2026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16,487,031.46主要原因一是2026部门预算中含提前下达上级补助资金1,242,070,000.00元,提前下达上级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1,188,979,500.00;二是2026年基建项目较上年增加93,560,000.00元,主要为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昆明血液中心、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基建项目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部门预算总支出11,989,019,258.67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93,545,332.80,其中基本支出445,138,53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97,790.06元,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工资和福利支出相应增加,二是离退休人员数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预算也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648,406,799.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7,989,241.4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6年提前下达上级补助资金1,242,070,000.00元纳入了部门预算,较上年增加1,188,979,500.00元;二是2026年基建项目较上年增加93,560,000.00元,主要为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昆明血液中心、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基建项目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预算166,195,470.00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20808,预算91,121.40元,主要反映抚恤金支出。

3.21001,预算38,261,969.24元,主要反映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4.21002,预算162,450,029.40元,主要反映公立医院相关支出。

5.21003,预算1,008,300.00元,主要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支出。

6.21004,预算301,258,282.64元,主要反映公共卫生机构及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支出。

7.21007,预算金额75,533,000.00元,主要反映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8.21011,预算金额24,405,678.76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21099,预算金额15,799,736.04元,主要反映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10.22102,预算金额15,471,745.32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11.23002,预算金额1,242,070,000.00元,主要反映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12.21208,预算金额31,000,000.00元,主要反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3.21213,预算金额20,000,000.00元,主要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6,金额140,753,553.40元,功能科目23002,具体如下:

1.建档立卡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专项资金,金额1,008,300.00元,主要用于各县区建档立卡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支出

2.疾病预防控制县区专项资金,金额6,454,560.00元,主要用于各县区重精等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支出

3.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专项资金,金额9,248,693.40元,主要用于各县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支出

4.计划生育奖优免补专项经费,金额75,180,000.00元,主要用于各县区计划生育奖优免补

5.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春节慰问补助资金,金额353,000.00元,主要用于对各县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进行春节慰问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金额48,509,000.00元,主要用于按要求配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补助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6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7,992,977.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0,945,021.07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3,130,656.83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3,917,3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467,556.00,较上年减少95,483.80,下降6.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3,000.00,较上年减少10,000.00,下降23.2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360人次

减少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整合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组建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保留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职责划入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务接待费减少10,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34,556.00,较上年减少85,483.80,下降5.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4,556.00,较上年减少85,483.80,下降5.6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4辆。

减少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整合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组建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保留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职责划入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补助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重点是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和慢阻肺患者等慢性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中: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率达到65%、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大于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85

%

定量指标

反映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75

%

定量指标

反映老年中医药健康管理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65

%

定量指标

反映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孕产妇健康管理率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孕产妇系统管理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85

%

定量指标

反映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肺结核患者管理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慢阻肺病患者规范健康服务率

>=

65

%

定量指标

反映慢阻肺病患者规范健康服务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

65

%

定量指标

反映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80

%

定量指标

反映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服务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80

%

定量指标

反映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服务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

80

%

定量指标

反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情况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时间报告率

>=

95

%

定量指标

反映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时间报告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居民满意度

>

80

%

定量指标

反映居民满意度情况

(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我市符合条件拟退出的乡村医生为79人,按照每人每年补助标准6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按照行政村数1:1配备乡村医生,全市在岗乡村医生2740人,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补助。2026年上半年内完成市级补助资金下达,确保乡村医生队伍长期稳定,同时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在岗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

2740

定量指标

每年在岗乡村医生人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兑现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

79

定量指标

每年拟退出的乡村医生人数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乡村医生职业稳岗率

>=

99

%

定量指标

获补乡村医生人数/乡村医生数*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

>=

50

%

定量指标

在岗大专及以上学历乡村医生人数/在岗乡村医生数*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

长期

%

定性指标

反映乡村医生队伍稳定性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乡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占比

>

稳步提高

%

定性指标

反映乡村医生服务水平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乡村医生满意度

>=

80

%

定量指标

问卷调查或电话随访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保障在岗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

500

/人*月

定量指标

全市每年在岗乡村医生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补助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兑现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

600

/年·人

定量指标

全市每年符合条件拟退出的乡村医生按照每人每年补助标准6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计划生育奖优免补专项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2026年12月31日所有的扶助资金按标准兑现到户到人,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资金发放到位率100%、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8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教育奖学金人数

>

6267

定量指标

反映享受教育奖学金扶助的人数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低保独生子女家庭生活补助户数

>

10115

定量指标

反映享受低保独生子女家庭生活补助户数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一次性抚慰金户数

>

404

定量指标

反映享受一次性抚慰金户数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特别扶助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人数

>

11607

定量指标

反映享受特别扶助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人数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特殊家庭生活补助人数

>

10246

定量指标

反映享受特别扶助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人数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

279387

定量指标

反映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生育支持项目一次性生育补贴

>

45921

定量指标

反映生育支持项目一次性生育补贴人数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育儿补贴

>

204721

定量指标

反映国家生育支持项目育儿补贴人数情况,0-3岁婴幼儿每人每年3600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生育支持项目婴幼儿参保补贴

>

98172

定量指标

反映生育支持项目婴幼儿参保补贴人数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100%

%

定量指标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已申报人数/符合条件申报对象人数*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时限

<=

2026.12.25

-月-日

定量指标

反映项目资金拨付时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生活状况改善

=

明显


定性指标

反映补助促进受助对象生活状况改善情况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补助政策为公共服务、保障人民利益提供长期保障程度

=

明显


定性指标

反映补助政策为公共服务、保障人民利益提供长期保障程度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补助对象满意度

>

85%

%

定量指标

反映补助对象满意度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06,132.00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减少21,011.00元,主要原因为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人员转隶到市卫生健康委,调出、退休人员增加,整体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9,934,49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62,490.00元,增长48.90%,主要原因是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经费新增10,0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用于支付建设项目可研编制费、勘察费、基坑支护设计及审查设计费等,资金来源为事业收入。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9,688,941,155.64元,其中,流动资产4,204,657,801.33元,固定资产3,344,439,242.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3,420,000.00元,在建工程1,431,044,009.50元,无形资产563,800,837.93元,其他资产141,579,264.5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255,434.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0,474,042.57元。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昆明市财政局 主办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ed
联系电话:0871-64108603(会计处) 0871-63962109(局办公室) 0871-63514337(科技信息处)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