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端)运维服务购买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2025-11-27 15:48:39 发布编辑:财政局管理员 来源:昆明市财政局科技信息处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现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端)运维服务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端)运维服务项目(项目代码:B1001 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财政局

三、购买内容

(一)项目内容

昆明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端)运维服务工作涵盖预算执行、会计核算。

1.预算执行:昆明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系统预算执行部分具体子模块包括:收入预算执行、部门支出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拨款管理、单位资金支付、结转结余)、工资统发、专户管理、账户管理、转移支付执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算执行报表。其中国库集中支付、拨款管理、工资统发、专户管理、账户管理均含电子化管理(电子化管理主要包含电子凭证库和电子签章系统,主要用于支撑预算执行各重要业务环节全流程单证电子化及安全认证、鉴权识别、盖章、验章等要求)。

2.会计核算:昆明市财政局会计核算部分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单位会计核算模块内容提供运维服务。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主要是实现财政会计(主要针对总预算会计以及各种财政专户会计)系统的功能。主要用于完成财政会计对凭证、账簿、报表的管理,实现账簿及常用会计报表的查询、打印、导出,以及年中、年度对账(包含与指标会计账、预算单位会计账核对)、年终结账结转,期初数结转等业务功能。单位会计核算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核算两部分组成,主要用于完成单位会计对凭证、账簿、报表的管理,实现账簿及常用会计报表的查询、打印、导出,以及年中、年度对账(包含与指标会计账、总预算会计账核对)、年终结账结转,期初数结转等业务功能。

(二)项目范围

昆明市市本级预算单位

(三)服务要求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作为云南省财政核心业务系统,是全省各级财政单位、各业务处室及预算单位开展业务处理的关键平台。运维服务须确保财政预算管理系统的安全、稳定与高效运行,保障预算管理一体化相关业务正常开展,提升财政资金运行效率。

服务方提供工作日7×8小时运维服务支持,及时响应用户通过服务热线、QQ、微信等方式提出的各类系统使用问题,并予以有效解决。

四、预算经费

预算资金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从2025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信息化系统建设经费”中安排。

五、承接主体要求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本项目涉及软件系统的维护,为保证服务的质量符合标准,服务机构还需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承诺。

六、服务时限

一年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系统运维服务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财政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财政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财政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昆明市财政局财政资产管理模块运维服务项目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之外,且项目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以下,拟按照局内控、财务制度进行采购。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在2025年12317时前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2楼258办公室,

电话:0871-63514337。

      昆明市财政局

                         2025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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