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
开展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
的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需要,为开展好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财政局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目录代码:B0702,评估和评价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财政局
三、项目概况
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个财政支出事项进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昆明市财政局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A包预算经费5万元,B包预算经费5万元,合计10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年初预算的“财政预算评审等委托业务费”经费中安排。
五、承接标准
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目标要求
第三方中介机构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出绩效评价方案,30天内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评价项目,出具最终合格的绩效评价报告,并对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时间及响应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17:00。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2月1日17:00时前报名响应,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汪老师 电话:63576005。
十、公示地址
昆明市财政局网站。
昆明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