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一、关于“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方面”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督促各预算部门,在后续工作中,务必做好项目储备,及时分配下达。市财政局将加大工作提醒力度,配合及时下达资金。
二、关于“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方面”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通过下发提示函、跟踪资金支付情况等方式,督促各县区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目前资金执行进度已提升至47.1%。
三、关于“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方面”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督促提醒各主管部门加快项目执行,对属于项目结余的收回财政,对年度内确有需求且有明确支出计划的按计划执行。目前结转2年以上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已达32.8%。
四、关于“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科目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督促提醒涉及部门科学编制年初预算,合理设置项目经济分类科目;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资金的调剂行为,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关于“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收支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对债券利息及兑付费进行催收,将继续督促债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偿还欠缴债券利息及兑付费。
六、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督促提醒市卫生健康部门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进一步缩减资金分配审批时限。市财政局将强化部门协同,及时下达相关资金。
七、关于“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省级补助资金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经开区财政分局已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预算执行,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并确保资金支付安全。
八、关于“洛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大慢病就近规范治行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整改情况
经开区财政分局已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单位预算支出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使用经费,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目前超范围采购仪器设备问题已按审计整改要求纠正,涉及资金已调整归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