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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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 标准、 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 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好规定权限内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 市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 市关于老龄工作的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处(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处)、社会救助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老龄工作处、老龄事业促进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处、人事处。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昆明市民政局(本级)
2.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3.昆明市儿童福利院
4.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
5.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
6.昆明市西郊安置所
7.昆明市殡仪馆
8.昆明市精神病院
9.昆明市区划地名信息中心
10.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11.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12.昆明市殡葬管理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分别是:
1.昆明市民政局(本级)
2.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3.昆明市儿童福利院
4.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
5.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
6.昆明市西郊安置所
7.昆明市殡仪馆
8.昆明市精神病院
9.昆明市区划地名信息中心
10.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11.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12.昆明市殡葬管理处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8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4人;经费自理人员76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50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12人;经费自理人员9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2人(离休0人,退休532人)。
车辆编制69辆,在编实有车辆6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引领持续强化,政治保障坚实有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7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组织交流研讨30人次。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11次,党组织书记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1次。各基层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累计开展“三会一课”381次、主题党日150次。全年顺利完成8个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培训党员119名,推选产生4名“实干先锋”典型代表。同时,我们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2.基本民生保障有力,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全年将10.82万人纳入城乡低保、0.92万人纳入特困供养,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42万人次。1-10月发放各类救助金7.66亿元。自7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73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6400元/人/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956元/人/月。同步拓展救助范围,将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保障体系,认定低收入人口14.43万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救助资金7.76亿元,同比增长9.4%,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实基层救助人员2074名,全面加强基层服务能力。
3.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老龄事业稳步推进。制定实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计划新建改建养老服务中心12个、老年幸福食堂15个,目前已建成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个老年幸福食堂。同时新增普惠养老床位2036张,完成1200户家庭适老化改造。全年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申报五星级1家、四星级7家。全面落实老年人补贴政策,发放高龄补贴1.41亿元,惠及184.88万人次;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481.84万元,惠及9.64万人次。召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成功签约养老项目1.95亿元。
4.儿童福利保障扎实有力,持续深化关爱服务。全市切实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集中养育和散居标准分别提高至2074元/人/月和1374元/人/月。全年共保障孤儿66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63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20名,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2179.52万元。发放助学金85.4万元,资助95名儿童就学。出台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三年行动方案,全市共有留守儿童2579名纳入关爱服务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冬日暖阳”“情暖新春”等关爱活动,共走访3495户家庭,发放慰问金35万元及物资4000余份,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成长良好氛围。
5.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引导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4850个,其中市本级971个。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工作,累计减免会费1290.6万元。排查处置非法社会组织线索6条。全面建成区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6个,覆盖全市区域。近三年累计投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6756万元,支持开展公益活动14502次,动员志愿者超10万余人次,惠及群众207万人次。
6.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公益氛围日益浓厚。成功开展“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等系列募捐活动,设立网络募捐项目9个,动员社会力量1.92万人次参与,募集善款善物总值达3612.8万元,受益群众16万人次。建设慈善爱心驿站、公益街区等实体阵地,推动“慈善+社工+志愿”模式融合发展。全年福利彩票销售额达20.60亿元,同比增长7.2%,销量稳居全省第一。
7.社会服务优化升级,群众满意度稳步上升。建立行政区划调整联审机制,完成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规范地名管理,市级命名道路40条,县区审批地名83个,设置地名标志牌446块。开展地名文化建设,组织主题活动29场,发布宣传稿件238篇,采集上图地名1267条,4个地名列入省级文化遗产名录。办理“全省通办”结婚登记16094对、离婚登记3317对,创建公园式婚姻登记点11个。深化殡葬领域整治,发放火化补助413万元、公墓建设补助420万元。扎实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548.80万元,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925.55万元。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累计救助5203人次,护送返乡1365人,昆明市被列为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
8.基层基础不断夯实,风险防控能力有效加强。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和保密教育培训。争取上级资金8.93亿元,超额完成年度指标任务。顺利完成《昆明市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制定和《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民政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05965616.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566745.95元,占总收入的69.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5075682.9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27.8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323187.65元,占总收入的2.7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87339.59元,下降1.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227.58元,下降0.0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2540943.35元,下降2.9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631168.66元,下降16.39%。事业收入下降,主要原因是其组成部分市社会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市精神病院、市儿童福利院的科医疗收入,以及市殡仪馆的殡葬服务收入,因年度就诊人数及服务人数自然波动所致;其他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为市殡仪馆2023年一次性补助收入及市儿童福利院捐款预算调减的共同影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45580144.57元。其中:基本支出222641986.38元,占总支出的64.43%;项目支出122938158.19元,占总支出的35.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541317.97元,增长5.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165370.57元,下降6.38%;项目支出增加31706688.54元,增长34.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计划恢复部分项目预算安排,同时市社会福利院养护楼建设进度加快,相应增加了项目资金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2641986.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967386.91元,占基本支出的83.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674599.47元,占基本支出的16.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938158.1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80201行政运行经费250200.00元,主要用于民政事业专项经费支出;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经费234721.00元,主要用于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社会救助专项经费、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专项经费、依法行政及行政审批专项经费支出;
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174558.28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经费13150025.46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儿童监管服务经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项目及其他儿童福利支出;
2081004殡葬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殡葬事业发展支出;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经费56776131.73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6587121.62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救助支出;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7111154.24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813790.99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81423.13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儿童一次性经济补助支出;
2082804拥军优属经费6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春节走访慰问经费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35.00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发展圆桌会议支出;
2100209福利医院经费9493216.13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支出;
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847584.52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719161.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37%。与上年相比减少5707645.09元,下降2.75%,完成年初预算的92.07%。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殡葬等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609830.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6%,完成年初预算的93.67%。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7527786.76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823279.30元,退役安置支出174558.28元,社会福利支出65687846.89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7736696.00元,临时救助支出
7111154.24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545437.25元,其他生活救助181423.13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6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048.6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收入波动、支出压减及年度预算安排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800238.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4%,完成年初预算的90.20%。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市精神病院、市社会福利院等缴纳医疗保障支出,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纳部分及重特病医疗统筹单位缴纳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30909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完成年初预算的81.1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及购房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人数减少,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数少于年初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4024.40元,决算为1073406.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4454.20元,增长73.4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349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60%,完成年初预算的199.9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7024.40元,决算为708810.1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03%,完成年初预算的8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元,决算为14695.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7%,完成年初预算的34.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99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3754.23元,增长17.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9.97元,增长5.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695.9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99.97元,增长5.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4024.40元,支出决算为1073406.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4454.20元,增长73.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349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9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7024.40元,决算为708810.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元,决算为14695.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民政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厉行节约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公车使用,严守接待标准,大力压缩了公车运行支出和接待费用支出,但市社会福利院根据工作需要,本年度适当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499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3754.23元,增长17.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99.97元,增长5.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695.9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99.97元,增长5.76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社会福利院单位购车的年初预算资金来源是非财政拨款,后财政统一拨款用于采买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1.0辆。主要是市社会福利院因工作需求增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0辆。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5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民政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7397.48元,比上年减少37861.57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支出缩减,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政策,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机关运转所需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民政局资产总额715415044.63元,其中,流动资产260931696.78元,固定资产339512065.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4741103.87元,无形资产10034129.1元(净值),其他资产长期待摊费用196049.3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02159.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1485324.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6863.60平方米,账面原值14322551.6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58074.42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3)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52614.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36175.1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16439.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24346.9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24346.9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昆明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表14。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昆明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表15。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昆明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表16、17、18。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631401111
昆明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20251019122149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