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25年市级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昆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25年市级
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5年9月17日在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昆明市财政局局长 梁勇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5年市级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有关情况:
一、市级专项预算调整背景及原因
经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2025年5月,省财政厅下达昆明市新增债务额度297.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6亿元,专项债务293.67亿元。新增限额分配下达后,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结构发生了变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以上属于预算调整事项,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市级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债务额度安排建议
1.新增一般债券3.6亿元。全部用于市本级公益性项目。
2.新增专项债券293.67亿元。市本级157.18亿元,转贷滇中新区10.13亿元、开发(度假)区9.85亿元、县(市)区116.51亿元。
(二)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按上述分配原则及建议安排后,各级次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做相应调整:
1.全市、市级、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3.6亿元,相应调整为: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年初预算数1213.34亿元,增加3.6亿元,调整后为1216.9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1213.34亿元,增加3.6亿元,调整后为1216.94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年初预算数948.67亿元,增加3.6亿元,调整后为952.2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948.67亿元,增加3.6亿元,调整后为952.27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年初预算数862.55亿元,增加3.6亿元,调整后为866.1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862.55亿元,增加3.6亿元,调整后为866.15亿元。收支平衡。
滇中新区、高新区、度假区、经开区、阳宗海、磨憨—磨丁合作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保持不变。
2.全市、市级、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83.67亿元,相应调整为: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年初预算数864.54亿元,增加83.67亿元,调整后为948.2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864.54亿元,增加83.67亿元(其他支出增加135.5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减少51.90亿元),调整后为948.21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年初预算数769.94亿元,增加83.67亿元,调整后为853.6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769.94亿元,增加83.67亿元(其他支出增加56.9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减少62.4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增加89.11亿元),调整后为853.61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年初预算数691.34亿元,增加83.67亿元,调整后为775.0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691.34亿元,增加83.67亿元(其他支出增加56.1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减少78.5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增加106.09亿元),调整后为775.01亿元。收支平衡。
滇中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年初预算数45.41亿元,增加10.13亿元,调整后为55.5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45.41亿元,增加10.13亿元(其他支出0.1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亿元),调整后为55.54亿元。收支平衡。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年初预算数13亿元,增加4.79亿元,调整后为17.7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13亿元,增加4.79亿元(其他支出0.0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73亿元),调整后为17.79亿元。收支平衡。
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年初预算数12.07亿元,增加0.18亿元,调整后为12.2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12.07亿元,增加0.18亿元(其他支出),调整后为12.25亿元。收支平衡。
度假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年初预算数22.32亿元,增加0.29亿元,调整后为22.6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22.32亿元,增加0.29亿元(其他支出),调整后为22.61亿元。收支平衡。
阳宗海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年初预算数15.90亿元,增加1.59亿元,调整后为17.4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15.90亿元,增加1.59亿元(其他支出0.1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0亿元),调整后为17.49亿元。收支平衡。
磨憨—磨丁合作区政府性基金收支保持不变(详见表1)。
三、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4年,省财政厅核定昆明市政府债务限额3027.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83.19亿元,专项债务2143.84亿元。2025年5月,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97.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6亿元,专项债务293.67亿元。据此,目前全市政府债务限额3324.30亿元(一般债务886.79亿元,专项债务2437.51亿元),市级政府债务限额2127.75亿元(一般债务565.40亿元,专项债务1562.35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703.39亿元(一般债务449.51亿元,专项债务1253.88亿元)。
本次专项预算调整后,截止目前,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127.36亿元(一般债务758.93亿元,专项债务2368.43亿元),
市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969.65亿元(一般债务448.73亿元,专项债务1520.92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58.21亿元(一般债务337.14亿元,专项债务1221.07亿元)。均控制在省财政厅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详见表2)。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缓释地方债务风险;提升地方政府化解风险财力,做好债务化解工作,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收入方面继续紧盯收入目标不放松,确保年初预算收入目标完成;支出方面坚持“以收控支”的原则,全力完成年初预算支出目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1.昆明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调整简表
2.昆明市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
表1:昆明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调整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