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2025年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三服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5-06-16 16:44:29
发布编辑:财政局管理员
来源:昆明市财政局机关党委
| 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服务对象 | 责任处室 | 完成时限 |
| 1 | 助企惠企,助力产业发展 | 组织开展“营商会客厅”和“政企同心谈”活动,开展产业发展政策、中小企业培育、企业扶持资金申报等政策解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 企业 | 产业发展处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2 | 支持生态保护,助力绿美春城建设 | 提升服务意识,深入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开展上门服务,为部门及污水处理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争取资金、资金兑付等宣传指导服务。 | 企业 | 资源环境处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3 | 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 积极宣传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政策咨询,一次性告知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条件、备案材料和备案流程,让备案人员“一看就会”;适时进行电话指导,争取补正材料“一次就过”;推行网上办理,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公示”,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机构少跑腿”。 | 企业 | 资产管理处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4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及《昆明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 群众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5 | 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考试 | 开展2025年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初级资格考试报名,为考生提供政策咨询解答等有关服务。 | 群众 | 会计处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6 | 对城乡低保、优抚对象、残疾人、受灾群众等特殊困难群体兜牢民生资金保障 | 1.聚焦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符合条件的人数以及各级配套比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统筹安排市级财政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下达,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2.对冬春期间需救助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实际需求给予补助,支持帮助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 | 群众 | 社会保障处 经济建设处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7 | 财政资金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 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推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优化财政资金投入,大力支持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其他项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 基层、群众 | 科教文化处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8 | 财政票据电子化 | 按照财政票据电子化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财政电子票据使用,为票据使用单位提供财政票据电子化政策宣传和使用服务,全面提升财政票据使用便捷度,达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标。 | 基层、群众 | 非税收入管理处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9 | 助力城乡社会治理和涉农企业发展 | 深入基层、涉农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2025年农业产业政策、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扶持资金申报等政策解读等服务,推动财政惠农助企政策精准滴灌。 | 基层、企业 | 农业农村处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10 | 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 | 依托电子交易平台,通过远程协同、视频语音实时交互、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手段,通过“主场评标室评审+客场异地点位评审”模式实现跨区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共享共用,评审小组成员异地多点评审,充分发挥场所、专家及信息化资源的共享优势,为经营主体、基层单位提供阳光透明、高效便捷的交易服务。 | 基层、企业 | 政府采购管理处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11 | 提升基层预算管理及预算编制水平 | 1.深入县区、基层开展指导服务,解决县区预算管理及预算编制中的实际问题。推动提升对全市各县市区财政局预算管理及预算编制指导服务。 2.确保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运行稳定;进一步优化服务,指导各县区财政局、预算单位通过一体化平台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相关财政业务。 | 基层 | 预算处 科技信息处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12 | 指导基层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编报 | 组织开展各县市区财政局2025年度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培训。发挥“以老带新”模式,选取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同志帮带年轻同志。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解决编审中疑难问题。 | 基层 | 国库处 | 2025年12月31日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