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昆明市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的审计报告》(昆审报〔2024〕11号)要求,昆明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上级转移支付下达方面”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督促各预算部门,在后续重大项目资金分配时,务必提前研究分析,及时合理拟定分配方案。市财政局在收到部门分配方案后将第一时间做好资金下达。
二、关于“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县区因项目执行进度未达到支付条件等造成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有关县区,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早形成支出。在后续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过程中,市财政局将把县区支出进度纳入资金分配考虑因素。
三、关于“贷赠款财政专户账套其他应收款余额方面”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督促有关市属国有企业及时偿还垫付资金,目前相关企业已出具《承诺函》。市财政局将持续跟进问题整改情况,确保相关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归还垫付资金。
四、关于“2018年底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消化方面”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将严格落实预算管理规定,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预拨经费和其他应收款管理,严禁通过违规列示暂付性款项实现收支平衡或解决新增支出需求,严控新增暂付性款项。同时,加强对存量暂付性款项的研判分析,逐项甄别核实,分类提出处理意见,综合运用法律诉讼、处置闲置资产、扣减财政补助资金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追回,或依法定程序安排财政预算支出妥善消化存量,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清理消化成果。
五、关于“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管理取得收益(利息)上缴国库方面”的整改情况
2024年5月市财政局已将利息上缴国库。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管理,及时将取得的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库。
六、关于“专项债券项目缴付债券利息及兑付费方面”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对债券利息及兑付费进行催收,将会同市级项目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履行按期还本付息义务。
七、关于“高新区专项债券专户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高新区已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并积极对接银行办理销户手续。
八、关于“高新区专项债券资金利息收入缴库方面”的整改情况
2024年7月高新区已将利息收入缴入国库。
九、关于“昆明市西郊安置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方面”的整改情况
涉及资金已于2024年8月上缴省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