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10003100011000
昆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昆明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4年8月28日在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的昆明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和地方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23年地方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是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第一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财政预算。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现状,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强化各类风险研判,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收入558.0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3.2%,较2022年增长(口径下同)10.4%,与报告数一致;加上级补助收入433.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8.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3.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7亿元以及调入资金69.9亿元等,收入总计1,446.5亿元。全市支出837.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4.2%,下降3%,与报告数一致;加上解上级支出140.0亿元、调出资金25.9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41.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亿元、年终结转91.6亿元等,支出总计1,446.5亿元。收支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决算数较年初快报数多21.2亿元,主要是因为省级根据中央对全省结算情况,于今年3月开展对下结算,而快报数数据为今年1月初步测算数,存在差异。
市级收入274.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6%,增长6.2%,与报告数一致;加上级补助收入433.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77.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8.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3.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亿元以及调入资金45亿元等,收入总计1,175.2亿元。市级支出325.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3%,下降2.5%,与报告数一致;加补助下级支出306.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40.0亿元、调出资金22.0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49.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81.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亿元、年终结转47.7亿元等,支出总计1,175.2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收入160.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5.5%,下降1.6%,与报告数一致;加上级补助收入433.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19.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8.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亿元以及调入资金42.1亿元等,收入总计1,088.3亿元。市本级支出228.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7.4%,下降2.6%,与报告数一致;加补助下级支出349.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40.0亿元、调出资金7.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7.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17.9亿元、年终结转38.1亿元等,支出总计1,088.3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收入157.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42.5%,增长8.1%,与报告数一致;加上级补助收入4.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4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6亿元、调入资金48.5亿元等,收入总计664.7亿元。全市支出297.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58.0%,下降29.8%,与报告数一致;加上解上级支出11.9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30.7亿元、调出资金16.5亿元、年终结余7.6亿元等,支出总计664.7亿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决算数较年初快报数多17.6亿元,主要是因为省级根据中央对全省结算情况,于今年3月开展对下结算,而快报数数据为今年1月初步测算数,存在差异。
市级收入103.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37.1%,下降1.3%,与报告数一致;加上级补助收入4.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4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5亿元、调入资金43.4亿元等,收入总计599.1亿元。市级支出111.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5.8%,下降55.8%,与报告数一致;加补助下级支出4.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1.9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99.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61.7亿元、调出资金9.0亿元、年终结余1.8亿元等,支出总计599.1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收入80.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39.6%,下降8.7%,与报告数一致;加上级补助收入4.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5.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4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8亿元、调入资金25.2亿元等,收入总计556.9亿元。市本级支出77.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7.4%,下降63.0%,与报告数一致;加补助下级支出4.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1.9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8.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07.1亿元、调出资金7.7亿元、年终结余0.3亿元等,支出总计556.9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收入26.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85.0%,增长363.0%,与报告数一致;加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8亿元,收入总计27.4亿元。全市支出7.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9.8%,增长107.9%,与报告数一致;加上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8.2亿元、结转下年1.3亿元,支出总计27.4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收入23.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9%,增长426.7%,与报告数一致;加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5亿元,收入总计24.5亿元。市级支出7.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0%,增长155.3%,与报告数一致;加补助下级支出0.3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5.7亿元、结转下年1.1亿元,支出总计24.5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收入23.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6%,增长420.0%,与报告数一致;加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5亿元,收入总计24.2亿元。市本级支出7.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0%,增长151.7%,与报告数一致;加补助下级支出0.4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5.4亿元、结转下年1.1亿元,支出总计24.2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收入258.9亿元,下降0.4%。全市支出226.2亿元,下降2.9%,与报告数一致。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32.7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482.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15.2亿元。
昆明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及以上统筹,不单列市级和市本级预算。
(五)市级其他地区财政决算情况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等12.8亿元,收入总计35.6亿元;支出11.9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23.7亿元,支出总计35.6亿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等10.0亿元,收入总计8.3亿元;支出3.2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8亿元,支出总计8.3亿元;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0。
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3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等15.0亿元,收入总计54.3亿元;支出26.3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28.0亿元,支出总计54.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等4.9亿元,收入总计7.9亿元;支出2.3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5.6亿元,支出总计7.9亿元;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亿元,支出0.3亿元,收支平衡。
度假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等8.5亿元,收入总计23.2亿元;支出11.1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12.1亿元,支出总计23.2亿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9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等30.2亿元,收入总计31.1亿元;支出3.7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27.4亿元,支出总计31.1亿元;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2亿元,支出0.02亿元,收支平衡。
阳宗海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等8.5亿元,收入总计14.7亿元;支出8.4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6.3亿元,支出总计14.7亿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9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等3.0亿元,收入总计3.9亿元;支出1.3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2.6亿元,支出总计3.9亿元;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0。
滇中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1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等31.4亿元,收入总计61.5亿元;支出24.6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36.9亿元,支出总计61.5亿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2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等21.7亿元,收入总计37.9亿元;支出23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14.9亿元,支出总计37.9亿元;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万元,支出8万元,收支平衡。
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7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等18.0亿元,收入总计18.7亿元;支出14.8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3.9亿元,支出总计18.7亿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8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等0.2亿元,收入总计1.0亿元;支出0.5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0.5亿元,支出总计1.0亿元;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0。
(六)其他报告事项
1.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2023年底政府债务情况
余额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年末余额2,565.8亿元,低于全市限额2,795.6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1,638.5亿元,低于市级限额1,837.3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270.6亿元,低于市本级限额1,427.4亿元,各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法定限额内。
(2)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情况
2023年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34.0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项目2个,额度1.0亿元;新增专项项目25个,额度133.0亿元,已实现支出132.9亿元,支出进度达到99.9%。分级别看:市本级发行1亿元,高新区0.8亿元,县(市)区发行132.2亿元。
分投向看:机场84.0亿元、市政建设18.8亿元、保障性住房8.8亿元、教育1.5亿元、农林水利建设2.6亿元、医疗卫生15.4亿元、新型基础设施2亿元、文化0.5亿元、仓储物流基础设施0.4亿元。
分期限:5年期1.0亿元、7年期9.4亿元、10年期27.6亿元、20年期7.9亿元、30年期88.1亿元。
(3)2023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全市偿还政府债务本金413.6亿元,2023年全市偿还政府债务利息74.2亿元。2023年市级偿还政府债务本金328.3亿元。市级偿还政府债务利息48.7亿元。2023年市本级偿还政府债务248.6亿元。市本级偿还政府债务利息36.4亿元。
(4)政府债券作用发挥情况
政府债券特别是专项债券已成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的重要融资工具。2018年以来,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强有力政策支持下,昆明市依法开好政府融资“前门”,全面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经济社会、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政府债券的投入有力推动6,000余亩土地储备开发,强力助推长水机场改扩建,新建5条高速公路,区域联通互联更加便捷;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医疗、教育、农业建设投资力度,持续增强民众幸福感、获得感;补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短板,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2.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市本级预备费年初预算3.6亿元,实际支出0.91亿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抗旱等。其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专项资金0.3亿元,生活垃圾处理0.2亿元,滇池及环境保护0.35亿元,人工降雨、抗旱等其他支出0.06亿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上年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9亿元,年初预算安排动用1.1亿元,经批准追加动用3.8亿元,合计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亿元。全年未补充资金,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亿元。
4.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349.2亿元,下降5.2%,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25.9亿元(含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03.1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及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16.0亿元),下降10.8%、占64.7%;专项转移支付82.8亿元,增长13.8%、占23.7%;返还性收入40.5亿元,下降4.0%、占11.6%。
5.结转资金情况
2023年,市本级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18.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17.9亿元、政府性基金0.3亿元),其中:用于市本级支出3.7亿元,用于市对下转移支付补助14.5亿元。主要包括:城乡社区和交通运输方面6.5亿元,卫生健康和社会保障支出3.5亿元,公共安全和节能环保2.4亿元,一般公共服务和商品1.4亿元,教育1.0亿元,农林水0.9亿元,文旅传媒、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等其他2.5亿元。
6. “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0.3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1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8亿元,公务接待费0.01亿元。
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已经市审计局审计。
二、财政政策执行效果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一)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全市财政平稳运行
1.强化资金资源统筹,全力以赴确保收支平衡
2023年,全市市场经济恢复不及预期、“三保”等刚性支出不减、债务还本付息进入历史高峰期,各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面对困难,全市各级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年争取各项上级补助收入433.1亿元,通过加强资源资产盘活等方式,确保三本预算均实现收支平衡。
2.强化风险分析研判,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三保”保障范围标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比例等,从源头上确保“三保”不留缺口。同时不断优化县级“三保”管理,制定2023年度“三保”保障“一县一策”实施方案,及时做好库款调度,切实履行市级统筹帮扶责任,从源头筑牢“三保”底线。2023年,全市“三保”支出381.7亿元。二是坚决落实债务风险化解任务,通过加大预算安排、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等方式,按照“一揽子”化债统一工作部署做好债务化解工作。2023年,全市偿还政府债务本息672.0亿元。
3.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落实落细过紧日子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切实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大力压减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从严控制新增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2023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2.3亿元,下降8.0%,实际支出1.3亿元,下降8.5%;新增资产购置支出5.8亿元,下降30.9%;政府采购项目预算50.1亿元,实际采购支出46.1亿元,节约金额4.1亿元,节约率8.1%。
(二)坚持稳字当头,聚力推动经济复苏回暖
1.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
一是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00.0亿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147.8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51.7亿元,缓费0.5亿元,“真金白银”助力企业渡过难关。二是对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继续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免和降低费率政策,全年共减轻企业、单位负担51亿元,切实舒缓企业资金压力。三是争取新增债券项目27个,总额度134亿元,带动社会资金投向市政基础设施、机场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医疗等重大领域,解决重大项目资金短缺问题。四是持续推动“昆易贷”和“财园助企贷”等普惠金融政策落地见效,全市超3,200户小微企业纳入“昆易贷”白名单,获得授信小微企业近1,800户,累计授信额达47亿元,累计放款额度43亿元,贷款平均利率下降0.62个百分点,全年发放中小微企业财政贴息补助资金1,300万元,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争取上级补助14.5亿元,本级安排6.1亿元支持“8+N”产业体系建设,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打造现代产业集群,支持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支持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和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和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二是争取上级补助4.5亿元,本级安排1.1亿元,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支持海关和口岸建设,推动内外贸发展,助力消费持续恢复。
3.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推动优势产业人才聚集
争取上级补助2.0亿元、本级安排1.3亿元鼓励产业发展共性问题攻关,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人才强市”,巩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创新成果。
4.积极保障基建有效投资,推动基础设施提质升级
一是本级安排29.3亿元,支持178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昆明铁路枢纽西客站建设,保障武倘寻等7条高速公路续建,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航线网络拓展,促进航空物流保通畅。
5.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助力磨憨合作区高速发展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3.2亿元,市本级安排7.4亿元支持磨憨公路口岸改扩建、南坡国际产能合作园、教育卫生等87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集中开工。2023年磨憨合作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7.8亿元、增长5.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1.6亿元、增长370.4%。磨憨口岸进出口货物总量增长50%以上,出入境人员增长近5倍,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驶入“快车道”。
(三)坚持人民至上,奋力创造高质量美好生活
1.全面深化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就业保障能力提升
一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7.4亿元,本级安排20.9亿元做好特殊人群生活保障。全市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03元、728元、947元,惠及11.8万人。二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6亿元,本级安排3亿元做好就业稳岗工作,帮助企业、个体户34,809户,稳定就业岗位73.52万个。
2.全面促进教育体育和文旅建设,推动文化强市战略发展
一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4.9亿元,本级安排17亿元,紧紧围绕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继续保障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推动昆明学院转型升级和职业教育改革。二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2.4亿元,本级安排9.1亿元助力文旅产业升级,全年旅游接待人次和旅游收入分别达到2.71亿人次、4,320.02亿元,图书馆、艺术馆等服务人次达2,050.25万。强化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市599.78万人提供了1,825场惠民演出,为201个乡镇(街道)实施“戏曲进乡村”活动814场,覆盖1,072个行政村。,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电视节目数字化、高清化改造。
3.全面提升医疗保障能力,推动健康昆明纵深发展
一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8.8亿元,本级安排7.9亿元做好公共医疗卫生保障服务,提升公立医院,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全年为43万人提供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为43.1万人提供了门诊、住院救助,更加精准保障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作用。
4.全面开展平安昆明行动,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增效
一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3亿元,本级安排29.8亿元助力平安昆明建设,提升执法执勤支撑力,开展1,267公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被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复创,推进食品安全“六大放心工程”建设。
(四)坚持统筹城乡绿色发展,全力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
1.努力推进城市功能完善,促进城市形象品质提升
一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8亿元,继续深化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60个项目实施,二是本级安排20.7亿元,做好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和道路景观亮化美化,推动“口袋公园”建设,做好公共交通营运补助,三是本级安排6.9亿元,支持20,56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641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82,219户。
2.努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事业发展
一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1.7亿元,本级安排1.4亿元,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加大农业产业扶持、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二是坚持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全年共发放惠民惠农补贴项目79项,补贴金额27.6亿元,补贴人次达728万人次。三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7.2亿元,本级安排4.2亿元保障好滇池环湖路临湖一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革,支持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城市管网改造、水库移民搬迁和美丽河湖建设等项目。
3.努力加强污染整治力度,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是争取上级补助6.9亿元,本级安排1.8亿元,专项用于滇池和阳宗海治理。二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2亿元,本级安排3.8亿元,支持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农村黑臭水体等整治,提升人居环境。
三、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
2023年,我们结合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更好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资金效益、提升政策效能、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全面开展预算编制、执行及绩效管理等重点工作。
(一)坚持制度创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出台了《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紧盯“发展”和“治理”两个关键点,坚持激励发展、强化管理、守牢底线“三管”齐下,紧扣省级6大行动、20项举措,结合昆明实际,提出21条贯彻落实政策措施,激励各县(市)区抓牢发展、抓实产业、抓细管理、抓严风控,稳定发展“压舱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同时采取现场交流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听取各地情况汇报,梳理收集相关政策,开展数据测算,结合目前管理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谋划长远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措施,为下一步出台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打下坚实工作基础。
2.强化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继续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市县两级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和研究制定2023年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夯实绩效管理对财政资金使用聚力增效的基础作用。把好事前绩效管理关,2023年预算编制期间选取10个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预算需求500万元以上的296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将事前管理结果应用到项目入库、绩效目标完善、资金安排等预算编审环节;严格事中运行监控,通过绩效管理系统分四个季度对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运行监控,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落实事后绩效评价,组织预算部门开展全覆盖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选择了5个支出事项进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规模70.12亿元,涵盖了产业投资、文化旅游、新能源、市政建设等领域,绩效评价结果将进行问题整改与信息公开,并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提供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管理创新,推动财政工作高效运转
1.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十条措施》,明确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保障主体责任和预算部门作为财政资金使用直接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审,预算执行和决算”三项管理,突出财政资金绩效全过程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过程管理、预算一体化过程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督问责过程管理,健全权责清晰、管理科学的财政资金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
2.不断优化财政营商环境
通过开展“企业接待日”、“一把手走流程”等活动,依托一站式服务平台,坚持做好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确保助企纾困政策、实惠直达企业。政府采购方面,创新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模式,率先开展政府采购保证金保险试点,最大限度简化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环节的程序和资料准备,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资金占用压力,得到企业广泛好评。
3.稳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扎实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印发工作方案,细化部署,做到各项任务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多部门的配合联动,合力推进相关领域问题的查找和整治。继续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开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加快推进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提质增效。
2023年,是昆明财政极为不易的一年,受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昆明市财政平稳运行面临严重挑战。面对困难,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市场的引领作用,持续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扎实推进各项政策、任务落实,全力稳住市场主体、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实现了财政安全平稳运行,在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会计考试保障服务、政府采购统计信息工作方面,得到省、市表扬。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困难仍未过去,市场情绪恢复尚需时间,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
四、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
2024年是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2024年的财政收支预算管理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支持经营主体倍增,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二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聚焦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增强落实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三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库款监测调度,全力保障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四是增强民生福祉保障能力,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好教育、养老、医疗、优抚等补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五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好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的政策,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六是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推动建设节约型机关。七是严格落实人大、政协各项监督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整改,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特此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10003100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