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级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等要求,昆明市财政局对昆明市市级部门上报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进行汇总,现将昆明市市级(包括市本级、滇中新区本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和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公开如下:
2023年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4,04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364.16万元的48.31%。较上年决算汇总数4,084.79万元减少44.43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完成率较低所致。
分项构成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14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385.39万元的10.48%,较上年决算汇总数108.35万元增加36.84万元,增长34.0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29个,因公出国(境)123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50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727.00万元的69.62%,较上年决算汇总数764.77万元减少258.61万元,下降33.82%,全年购置公务用车2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084.71万元的62.84%,较上年决算汇总数3,093.63万元增加101.67万元,增长3.29%,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800辆。公务接待费19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167.06万元的16.60%,较上年决算汇总数118.04万元增加75.67万元,增长64.11%,全年公务接待1,471批次(含外事接待12批次),接待17,959人次(含外事接待202人次)。各分项决算汇总数据均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数内。与2022年度市级“三公”经费各分项决算汇总数相比,除公务用车购置费外,其余各项均有增加,主要原因是前两年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部分业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导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减少较多、基数较低。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规定以及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昆明市财政局持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控制、预算执行约束及动态监控,2023年度“三公”经费较上年度有所下降,符合客观实际,并符合“三公”经费管理和严控一般性支出等要求。
附件:1.昆明市市级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
汇总表
2.昆明市市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