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昆明市财政局
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昆明市审计局《关于昆明市本级财政2019年度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昆审报〔2021〕23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细化方面的整改情况
根据关于编制市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和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的有关要求,市级财政已在预算编制和及执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一步将加大对预算单位项目编制的指导,进一步科学合理评估预算需求,精细预算编制,尽可能减少资金结余,避免资金闲置。
二、转移支付制度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昆明市财政局已在关于做好市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一下”和“二上”编审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单个项目低于5万元(不含资产购置)的要进行归并整合”。下一步,将更加严格预算编审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统筹做好“小散”资金项目的整合工作。
三、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方面的整改情况
今后市财政局将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积极对接上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督促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进一步提高项目库质量,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预算编制统筹方面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做好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对于结转超过规定年限的财政资金,严格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
五、非税收入缴库方面的整改情况
高新区财政分局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六、政府性债务方面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按相关规定通知涉及资金单位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并严格要求相关单位对专项债券资金进行专账管理、独立核算。
七、往来款款挂账清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高新财政分局已正拟定往来款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逐一梳理,逐步推进往来款挂账清理工作。
八、项目库清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及时通知预算单位,涉及整改的两个项目在预算管理系统项目库中已清理调整。
九、基金预算支出方面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将在后续年度预算编制中更加严格规范预算编审和执行,督促涉及预算单位加快资金支出,年末仍未支出的,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