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新增债券申报发行
发布时间:2022-01-0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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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根据专项债券申报发行要求,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达额度内,分批争取债券发行,缓解重点项目建设筹资压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积极开展配套融资,拉动有效投资增长。专项债券暂不支持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房地产相关领域以及可商业化运作的项目等,严禁专项债券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资金的来源,不得通过设立壳公司、多级子公司等中间环节注资,避免层层嵌套层层放大杠杆,自2021年起,PPP项目退库前,一律不再安排专项债券。专项资金优先安排在建项目,不安排已竣工项目,项目单位要充分挖掘项目收益点,做实收益测算,坚决杜绝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