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 czj.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2-18 10:37
名 称: 昆明市财政局内设机构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财政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1-02-18 10:37 浏览次数:2084
字号:[ ]

昆明市财政局设2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文电、会务、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机要、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处。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的具体建议。拟订中长期财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深化财税改革建议。负责财政信息数据的管理和分析运用。构建财政决策支撑体系。

(三)综合处。承担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收入分配、住房改革、彩票公益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表彰奖励事项有关工作。负责周转金清收管理工作。

(四)法规处。拟订财政地方性立法规划,组织起草财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负责市财政局涉法事务和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牵头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和放管服相关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审核办理市本级国家赔偿费用事项。

(五)税政处。贯彻落实国家、省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税收资料的调查、分析以及税源和收入结构的调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形势,参与监督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地方税体系调查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和执行建议。负责税务部门经费事项,处理税政争议,负责退税初审工作。

(六)预算处。拟订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平衡。承担转移支付工作。负责财政结算。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

(七)绩效管理处。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共性绩效目标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政策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县(市)区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等方面运用的建议。

(八)国库处。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市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按规定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牵头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

(九)经济建设处。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政府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实施办法。参与拟订市级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与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就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进行协调及安排项目,提出市级基本建设项目年度预算安排的顺序和重点。负责应急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的财政工作事项。

(十)行政政法处。承担党委政府机关、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群团组织、政法、军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公务用车、党政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等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办理驻昆部队有关经费事项。牵头办理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涉及财政事项。管理全市执法执勤用车编制。

(十一)科教文化处。承担宣传、科技、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教育改革、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财政政策。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十二)社会保障处。承担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残疾人事业发展、红十字会等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十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处。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系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财政方面政策。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社保基金预决算编报工作。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

(十四)资源环境处。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维护建设、滇池治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维护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协调建立健全财政生态补偿机制。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十五)农业农村处。负责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全市财政支农政策、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积极宣传财政农业政策,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牵头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综合改革等相关工作,统筹安排相关资金。

(十六)资产管理处。承担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报告。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工作,会同市国资委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中剥离社会职能的财政政策。承担全市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十七)金融处。承担金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财政金融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负责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拟订并落实政策性金融、普惠制金融有关财政政策。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监管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负责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工作。负责中央专项借款管理相关工作。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制度政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政策。

(十八)政府采购管理处。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及相关制度并监督管理。审核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政府采购相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事项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依法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受理市本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负责对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有关事项进行考核。

(十九)会计处。负责全市会计管理工作,会计人才培养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推进全市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拟订会计管理办法、会计行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会计类考试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十)财政监督处。拟订财政监督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及内部控制监督工作、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等相关工作。负责审计部门对市财政实施审计的协调工作。

(二十一)非税收入管理处。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及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征收管理、收缴退库、分析研究等有关工作。负责市本级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二十二)产业发展处。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投促、供销、综合保税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拟订支持产业升级、现代服务业以及商贸、供销流通体制改革等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二十三)科技信息处。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市财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市本级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信息系统、数据库和财政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运维保障和网络安全工作。

(二十四)人事教育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出国(境)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十五)债务管理处。拟订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信息公开等工作。配合完成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前期工作。

(二十六)债务督查处。负责对市本级新增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进行前置审查;牵头拟订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和偿还计划;负责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和债务管理目标考核工作。指导责任主体开展问题整改、风险处置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昆明市财政局 主办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ed
联系电话:0871-64108603(会计处) 0871-63962109(局办公室) 0871-63514337(科技信息处)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2楼
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00009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