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精神,昆明市财政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实施服务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实施服务(项目代码:E1701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营与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财政局
三、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21〕20号)文件精神和云南省财政厅《预算指标核算管理系统升级推广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目前我局所使用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云南省财政厅统一建设的系统,2021年省财政厅完成了升级改造,要求各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完成系统的实施部署。
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本次推广实施的业务功能模块包括预算执行(收入预算执行、部门支出预算执行、工资统发管理、专户管理、账户管理、转移支付执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算执行报表、电子化管理)、会计核算(总预算会计核算、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等业务模块,资金管理范围涵盖市本级涉及所有预算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5.9万元。
(二)资金来源:省下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广实施补助资金”。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服务时限
一个月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容,开展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实施服务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财政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财政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财政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实施项目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且涉及金额未达60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事项,拟按照局内控、财务制度进行采购。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8日上午,凡有意参加者,请在7月8日上午11:00前至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258室递交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标书。
联系人及电话:阙昀 0871-63514337
昆明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