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关于昆明市2021年市级
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昆明市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由于新增政府债券转贷收入纳入预算、增加安排交通基础设施、教育卫生公共服务、农业及科技等重点项目支出,及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变动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社保基金预算发生变化。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一、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变动情况
1.存量资金。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关于“……凡结转超过2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一律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统筹用于年度预算编制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关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一般公共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以上,作为结余管理的资金”的规定,及审计部门对存量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拟将市本级存量资金余额2.24亿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确保做好跨年度预算平衡工作,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
2.新增一般债务限额。根据《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中对“市县级政府从上级政府转贷的一般债务收入”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的规定,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昆明市2021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0.12亿元,用于昆明学院学前教育世行贷款新增提款。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对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中央、省、市重点领域项目及改善民生项目的推进,拟追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37亿元。
4.上级财力性补助增加。为支持滇中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滇中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省级下达滇中新区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现滇中新区本级拟安排用于重点项目支出。
(二)支出变动情况
1.市本级。
(1)新增支出安排。在年度执行过程中,为落实中央、省及市级重点领域及改善民生支出的需要,拟增加交通基础设施、教育卫生公共服务、农业及科技等项目支出12.94亿元。
(2)新增一般债务限额支出。省级转贷的新增一般债务限额世行贷款新增提款0.12亿元,用于昆明学院学前教育支出。
2.滇中新区本级。
按照省级对滇中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拟追加安排产业扶持资金5.64亿元。
(三)具体调整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0.1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21亿元、调入资金增加2.2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5.37亿元,调整后收入总计910.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本年支出增加5.7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下级)支出增加12.9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24亿元,调整后支出总计910.58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0.12亿元,调入资金增加2.2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2.94亿元,调整后收入总计805.9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本年支出增加0.1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下级)支出增加12.9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24亿元,调整后支出总计805.97亿元,收支平衡。
滇中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2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43亿元,调整后收入总计32.1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本年支出增加5.64亿元,调整后支出总计32.17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截至2021年6月底,省财政厅核定本年度我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6.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12亿元、专项债务56.80亿元。现将省级转贷我市新增专项债券按预算法的有关要求进行预算调整。
(一)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安排使用的情况
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昆明市2021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56.80亿元,全部为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中:
市本级16.85亿元,用于翠湖4A级景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昆明斗南花卉小镇花卉产业综合配套服务区(一期)等6个项目。
滇中新区本级9.00亿元,用于滇中新区生命科创产业园区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
开发(度假)区5.90亿元,用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2号片区基础设施等3个项目。
转贷各县(市)区25.05亿元,用于西山区29号片区棚户区、官渡区巫家坝片区(和甸营村)棚户区改造、晋宁区现代花卉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12个项目。
(二)具体调整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56.80亿元,调整后收入总计1,044.0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本年支出增加31.75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增加25.05亿元,调整后支出总计1,044.08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56.80亿元,调整后收入总计872.0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本年支出增加16.85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增加39.95亿元,调整后支出总计872.01亿元,收支平衡。
(三)2021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后限额情况
经上述调整后,全市及分级次、地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为:
1.全市2,496.05亿元,较上年限额2,439.13亿元增加56.92亿元。
2.市本级1,398.11亿元,较上年限额1,381.14亿元增加16.97亿元。
3.滇中新区本级180.15亿元,较上年限额171.15亿元增加9.00亿元。
4.开发(度假)区262.86亿元,较上年限额256.96亿元增加5.90亿元。
5.县(市)区(不含开发区)654.93亿元,较上年限额629.88亿元增加25.05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变动情况。
一是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拟从年初按国家基准费率的72%执行提高到90%执行导致的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增加,由年初预算收入4.23亿元调增至5.03亿元。二是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和部分减免政策退出执行,同时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开展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参保人数增加导致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由年初预算收入8.81亿元调增至9.72亿元。
(二)支出变动情况。
一是参照去年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比例增加支出,由年初预算支出4.35亿元调增至7.10亿元。二是领取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增加导致的支出增加,由年初预算支出0.82亿元调增至1.24亿元。三是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参保人数增加导致的支出增加,由年初预算支出0.47亿元调增至0.52亿元。四是2021年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提标扩面导致支出增加,由年初预算支出0.60亿元调增至0.80亿元。五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失业补助金支出增加,由年初预算支出4.43亿元调增至9.44亿元。六是暂缓上缴2020年和2021年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导致的支出变化,由年初预算支出0.75亿元调减为0万元。
(三)具体调整情况。
调整前全市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9.08亿元,调整后收入390.78亿元,收入调增1.70亿元。调整前全市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61.08亿元,调整后支出369.51亿元,支出调增 8.4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为150.69亿元,未作调整;上解上级支出调整前为160.42亿元,调整后159.67亿元,调减0.75亿元。调整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2021年当年收支结余12.2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94.49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